税收筹划的实质是一种统筹安排。它以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其最高目标,以充分利用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为其最有效的方法,以不违反法律法规为其最基本的底线。本文给出的思路可以说是针对享受增值税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企业的筹划模板,实际运用中可能会因目标企业所处行业、区域及适用的具体税收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个案不可直接套用,应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政策依据—— 目标企业基本情况—— 2008年下半年初的某天,该企业聘请的注册税务师在例行辅导中发现了玄机,认为充分利用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应该能得到更大的利益。得到企业管理当局同意后,经过大约两个月时间的调研测算,年底为董事会拿出了具体筹划方案。 分析过程—— 一般说来,本期增值税应税收入指标受制于会计法规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刚性规定,不易进行调节。所以,要想在税负率上作文章,最好的切入点就应是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指标。 对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来说,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抵扣,早抵晚抵之差异会直接体现在时间价值之上,并影响短时间内的税负率,其他方面则影响不大。对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一般会选择早认证早抵扣的处理方式。但是,具体到个案情况,如果企业持续经营期间的某段区间,一旦还享受增值税的某项优惠政策,特别是超税负返还政策,这个问题便会突显出来,增值税进项发票早抵晚抵的差异便被放大开来,也就有了进一步筹划的必要。 基本思路—— 具体操作步骤—— 2、增值税销售发票的开具时间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开具,不作人为调节 3、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时间也严格按照税务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认证抵扣。 4、筹划关键点: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时间严格控制在抵扣文件规定的期间范围之内,但在具体操作细节上需按照既定的筹划方案有计划地认证抵扣。经过统筹安排,每年理论上可有5至6个月将增值税月税负调节为零,其他月份增值税税负保持6%以上,最高不作限制。并注意税负为零的月份之间要有间隔,尽量避免连续出现。 5、经过筹划,理论上计算的应该返还增值税额上限为:税负为零的月份的收入与优惠政策限定税负率之积。受操作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实际返还数可能小于理论上的计算数据。 效果印证—— 2010年全年实际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2、4、5、7、10、11,这6个月税负均为零(各有少量留抵税额)。而其他6个月税负畸高,都在10%以上。该企业按月执行超税负6%返还政策,共得到返还税款705.80万元。比未作筹划安排的2008年,剔除不可比因素情况下多退增值税200万元左右。 注意事项—— 后 记—— 与企业按月计算的超税负返还数额对比,相差781.00-661.72=119.23(万元)。 (2)2010全年实现收入11878.63万元,全年缴纳增值税1274.14万元,全年平均税负10.73%。按照6%统一税负计算应返还1274.14-11878.63*6%=561.42(万元)。 差异摆在眼前,如何处理? 由于意见分歧较大,无法统一,检查组写成报告,按照程序上报请示,经该省国税局流转税处(货劳处)研究,最终以税法上无明确的处理处罚依据,未作任何处理而结案。 如此的处理结果,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本文所描述的筹划思路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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