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环节税负”比房地产税可行

来源:丁建刚房产 作者:丁建刚房产 人气: 时间:2018-01-05
摘要:《学习时报》发表了一篇《秦虹: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文章,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文中提及一个全新调控概念设立按持有时间、住房套数实行差别化的交易环节税负,这一类似于香港双辣招的方案,远比房地产税可行。 2017年底,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

  《学习时报》发表了一篇《秦虹: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文章,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文中提及一个全新调控概念“设立按持有时间、住房套数实行差别化的交易环节税负”,这一类似于香港双辣招的方案,远比房地产税可行。

  2017年底,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2018年中国的经济政策走向定调。

  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公告与十九大报告相比,关于房地产政策走向,似乎没有更多更新的内容。

  如果说有的话,有三点值得关注:

  1.没有提房地产税。

  2.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3.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前几天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其中的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没有再提。

  几天之后,《学习时报》上发表了一篇《秦虹: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文章,作者秦虹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秦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作为房地产市场政策制定的重要智囊机构,这篇文章的内容,当然是提交给最高层决策机构做参考的。

  文章论述了最近几个月已经陆续透露出的政策取向,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即:

  “在居民收入与房价矛盾突出的城市,住房供应从过去保障和市场的‘两分法’改为保障、支持和市场‘三分法’”。

  “在住房保障供给和市场供给之间增加有政策支持的‘共有产权住房’,满足首次置业的‘夹心层’住房需求。最终形成政府(或单位)拥有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住房和私人拥有完全产权的私人住房组成的、相互衔接的覆盖城镇全体居民的住房供应体系,同时,围绕这一住房供应体系建立相应的配套政策,稳定社会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现‘住有所居’的住房目标。”

  文中对市场部分的重点是:

  1.以守住房贷安全底线为重点,强化金融风险管控。

  2.以优化住房税收结构为重点,发挥税收调节分配关系和促进公平的作用。

  特别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而且是全新的概念:为抑制炒房行为,就应增大反复交易的成本,设立按持有时间、住房套数实行差别化的交易环节税负。

  什么叫差别化的交易环节税负?

  其实这就是类似于香港的“双辣招”:按照购买的套数,征收梯级契税(香港称之为印花税);按照持有的时间征税,如果过短期出售,加收短期交易额外印花税等。

  ➤以契税为例(仅举例):

  第一套契税征收3%,第二套征收6%,第三套就是惩罚性的征收15%。

  ➤以类似额外印花税为例(仅举例):

  按房屋购入持有的时间征税,如不到一年之内就出手,惩罚性的征收全价的15%,如一年至两年,则征收10%,以此类推,逐步递减。如持有五年以上再出售,则可免征。

  这个政策取向,远比房地产税更现实更可行。

  ➤第一,收税设在交易环节,任何人都逃不掉。

  ➤第二,契税是原来就有的税种。只需按套数修改一下税率即可。

  ➤第三,避开了艰难浩繁的评估工作,以交易价格为准。

  ➤第四,仅仅威慑和惩罚了多套房和短期频繁交易的投机者。大多数人不受影响,但对市场发出了警示,投机将无利可获。大多数人会拥护,立法也会非常容易通过。

  ➤第五,最大的好处是解决了房地产税立法的障碍和难题。

  本人在2017年写的多份内参中,呼吁采用这种调控思路。

  很多人认为2018年房地产税将出台,未免过于天真和乐观。

  但秦虹提出的这一税收调控思路,是目前最可行、最现实的方案,非常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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