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12-29
摘要:现将《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予以发布,明确了除另有规定外,2018年各月份全省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项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的公告

  现将《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予以发布,明确了除另有规定外,2018年各月份全省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项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

  月份 截止期限

  1月 1月15日

  2月 2月22日

  3月 3月15日

  4月 4月18日

  5月 5月15日

  6月 6月15日

  7月 7月16日

  8月 8月15日

  9月 9月17日

  10月 10月24日

  11月 11月15日

  12月 12月17日

  特此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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