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XXXX公司雇员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油函[1990]8号 1990-01-24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1年1月4日起废止。
你局[1990]国税油湛征一字第35号文收悉。关于××××公司雇员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2]财税外字第018号文的法规,中外合作开采石油从联合帐簿支付的外方工作人员的人员费用,除税法及其有关法规明确免税的项目以外,其余均应作为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1990年0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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