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1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财函企[2023]18号 2023-3-23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 《当前影响厦门民营企业发展后劲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第20231118号)由我局会办,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民营企业为我市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我局支持民营企业强化发展、增添后劲具有重要意义。 二、措施与成效 一是加大招引力度,增强民营经济实力。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指出,我市目前存在民营企业规模偏小、重点税源企业发展薄弱等问题,近年来,市财政局努力推动民营企业招引力度:第一,运用市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引入域外民营企业力度。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引导市场化投资基金加力引进域外民营企业,截至2022年末,我市产业投资基金共参股基金81支,总规模超4300亿元,其中基金引入的域外企业多数为民营企业。第二,设立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科创引导基金总规模30亿元,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通过制度设计激励子基金加大域外科创企业引进力度,科创企业发展潜力较大,可为壮大我市民营企业规模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第三,设立产业链招商基金。总规模50亿元,依托头部基金的已投项目库和专业投资优势,跟投引进重点产业链群上下游项目、支持本地优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强链补链延链。 二是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指出民营企业创新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去年以来,市财政局分类设计出台系列“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研发创新。一方面,设立技术创新基金。运用“财政+银行贷款”支持民营企业研发创新,企业可享受固定融资成本2%/年的优惠利率,单家企业研发融资额度最高5000万元。另一方面,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运用“财政+担保”改善融资难,民营企业可获得免抵押信用贷款,单家企业融资额度最高3000万元。 三是推动出台政策措施,完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提出关于健全民营企业服务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壮大规模和持续发展的建议,市财政局也努力推动相关政策出台。2021年,市财政局配合市民营办推动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营造鼓励创新的经营环境,构建亲清关系的政商环境。 四是加大财政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补助力度。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提出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建议,近年来,市财政局也统筹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第一,实施技改补助。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含数字化转型),可按照设备投入(含数字化投入)最高10%给予补助,每家最高补助5000万元。第二,实施研发费用补助。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研发费用达到一定条件的分档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第三,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对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第四,补贴中层骨干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中层骨干人才给予一定补贴,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提出关于进一步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等相关建议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主要推动两方面工作:一是打造“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升级版,加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完善技术创新基金。将技术创新基金规模扩大至300亿元,进一步提高项目融资比例,将融资租赁的设备纳入支持范围,大力解决企业研发创新资金需求。设立供应链协作基金。对链主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按照交易金额给予低成本融资支持,促进上下游企业深化合作,协同发展。设立先进制造业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增资扩产,鼓励企业强链补链延链。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减轻民营企业税收负担相关政策、争取优化缴税和纳税流程,关注税费政策以及工作流程等方面征求意见的渠道,积极反馈相关诉求,助力企业纾困减负,更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领导署名:林琳 联系人:林如斯 联系电话:2858244 厦门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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