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字[1998]3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船级社继续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条款失效]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03-15
摘要:根据美国船级社的业务情况和经营宗旨,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该社在非营利宗旨保持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对其在中国境内提供船检服务取得的收入,从1996年1用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条款失效]和营业税。备注—自2008年1月1日起,美国船级社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船级社继续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条款失效]

财税字[1998]35号      1998-03-15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函[2010]6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船级社企业所得税待遇问题的通知,本法规中关于企业所得税规定部分效力至2007年12月31日终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ABS船级社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国税函发[1992]1067号)已执行期满。

  根据美国船级社的业务情况和经营宗旨,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该社在非营利宗旨保持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对其在中国境内提供船检服务取得的收入,从1996年1用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备注—自2008年1月1日起,美国船级社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8年3月15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