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2011-05-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精神,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现将第五批确定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公布。 一、《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莆国税发[2009]48号) 二、《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结算的通知》(莆国税发[2010]15号) 特此公告。 莆田市国家税务局 2011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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