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5-03-13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一并予以发布。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2015-03-13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23年7月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已修订,具体修订,请看正文标注。

  [条款修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规范税收执法权力,保障税收执法相对人权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的要求,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一并予以发布。

  税屋提示——第一段修改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规范税收执法权力,保障税收执法相对人权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编制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编制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一并予以发布。”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2.zip

  1. 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2. 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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