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税款抵扣制,因此,不论收到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所付税款均不必单独反映,可直接计入采购成本。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和进项税额,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管理费用”等,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现金”等。
[例] 大明厂系小规模纳税人,3月份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800元,税额1496元;购入包装物一批,普通发票上所列价款2500元。已付款并验收入库。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10296 包装物 2500 贷:银行存款 1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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