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税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09
摘要:资产税务处理 第一节 流动资产 一 流动资产 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细则)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扣除...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摘自苏国税发【2003】235号】
(四)加速折旧管理
企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可在申报纳税时自主选择采用加速折旧的办法,同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检查,发现不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条件的,应进行纳税调整。
【摘自国税发【2003】113号】
       固定资产修理和改良支出
1. 修理支出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摘自国税发【2000】84号】
金融保险企业不得预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固定资产修理费(装修费),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装修)支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通知》(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金融保险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其发生的装修工程支出,作为递延费用,在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金融保险企业的办公楼、营业厅一次装修工程支出在10万元以上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按上述规定扣除。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一律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11月9日国税函(2000)906号]
2. 改良支出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下列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①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②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
③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摘自国税发【2000】84号】
3. 装修支出
①金融保险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其发生的装修工程支出,作为递延费用,在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国税函【2000】第906
②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用房屋和商品流通企业的自有固定资产发生的装璜、装修费用,按租赁有效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原则分期摊销。
苏国税发[2002]80号文
③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装修)支出,由纳税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摘自苏国税发【2003】199号】
注: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新所得税税法》
 变化:
新增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如何确定新待细则明确
       固定资产租赁
(一)基本规定
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租赁费的扣除,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2)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实施细则》
(二)租赁分类标准
1、企业在对租赁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时,须正确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2、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标准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45号
(三)经营租赁
1. 扣除规定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实施细则》
(2)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国税发[20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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