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一)资产损失的定义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 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 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二) 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除了上述界定,还应注意以下几个处理原则: 1.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 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 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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