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获享受减免增值税金额近六千元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政策干货】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案例】2020年9月份,主管税务机关在对湖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期申报情况进行分析时发现,该公司2季度的申报异常,未看到申报减免优惠金额。通过联系财务人员经询问得知,该公司由于更换财务人员,新任财务人员不知晓《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优惠政策,主管税务机关立即告知该公司办理优惠事宜,修改申报,及时申报享受减免增值税额近六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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