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合政[2011]85号 2011-08-0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2006年,我市被商务部列为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目前,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和个体经营网点有3000多家,从业人员近2万人,每年产生各类废旧物资约150万吨,回收约70万吨,回收率达到47%,各类废旧物资年回收价值约20亿元,取得了经济社会双重效益。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在充分规范、整合、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在全市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产业竞争力,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绿色环保原则。对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对再生资源网点进行合理布局,绿色环保地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产业。 2.科学、循环、再利用原则。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产业科技创新步伐,提高资源回收效率,促进资源再循环、再利用。 3.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原则。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坚持舆论导向与利益导向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4.示范引领、整体推动、循序渐进原则。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重点地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效益和高效率的示范网点和集散交易市场,带动再生资源行业的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从2011年起,到2020年,在全市构建社区回收网络体系、集散交易市场网络体系、综合利用处理网络体系等三大网络体系,建立1000个社区绿色回收亭(站),4个集散市场和1个较大的旧货市场,2个再生资源产业园(产业基地),从业人员达到3万人,年回收量200万吨,年回收价值60亿元,进一步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程度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办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试点阶段(2011—2012年)。以包河区为回收亭(站)和集散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进。 (二)扎实推进阶段(2013—2016年)。基本完成规划区域内回收产业体系建设工作,建成4个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集散交易市场,初步构建1个旧货市场和2个再生资源产业园(产业基地)。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7—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产业三大网络建设工作,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社区回收网络体系 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6〕22号)中“城市社区可按照每1000—1500户设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的要求,按照“便于交售、服务市民”的原则,科学细致谋划,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建设社区回收网络体系。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文明创建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相关规定,采取固定设点回收与定时、定点流动回收相结合的办法,在全市设置1000个回收点。 合肥城市社区回收点设置规划表
(二)构建集散交易市场网络体系 1.大力推进集散交易市场建设。在主城区二环以外东南西北4个方位各建设1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初步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集散交易市场设立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设有隔离围墙和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实行服务区、经营区、储存区、工作区分离,配备相应的卫生、安全等作业设施。 2.切实规范旧货市场。利用现有的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和现代化管理模式,积极整合现有旧货收购经营户和小的旧货市场,力争在2020年前建成1个规模较大的现代化旧货市场,推动我市旧货收购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构建综合利用处理网络体系 1.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由市再生资源回收主管部门牵头,企业参与,采取市场竞争、多元投资等形式组建再生资源回收产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集约化、规范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利用高新技术对各类再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提高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效应。 2.加快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产业基地)。经过10年时间的努力,建成2个汇集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科工贸并举的现代化再生资源产业园(产业基地)。细化再生资源产业园(产业基地)功能,每个产业园设置5个加工中心:废塑料、废纸加工中心,年加工处理废塑料10万吨以上、废纸20万吨以上;废旧金属加工处理中心,年加工处理废金属30万吨以上;废橡胶加工处理中心,年加工处理废橡胶5万吨以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年拆解各类汽车10000辆以上;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加工中心,年加工处理回收电子产品2万吨以上。 (四)积极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初加工、流转和技术信息交流平台。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研究开发先进的技术设备,逐步淘汰技术装备落后、回收利用效率低下的生产工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划和部署,积极参与实施电子废物处理示范工程、废塑料和废轮胎加工利用产业化工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化工程,提高资源利用专业化水平。 (五)切实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 研究建立再生资源行业的标准化体系,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和初加工作业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回收点规模、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具体要求,明确分类标志、环境管理规范、加工技术标准等,按照制定的标准要求建设三大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行业的标准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要充分发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的作用,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各县、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负责部门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政策扶持。在资金、土地、税收、交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规划确定的回收亭(站)、集散交易市场、旧货市场、再生资源产业园(产业基地)的建设以及回收再生资源的项目,给予必要的扶持。对证照齐全、进行备案登记、依法纳税和守法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予以税费优惠。 (三)加强市场整治。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按照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整治力度,重点对无证无照、不符合行业规范、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企业、个体经营者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企业(市场)。 (四)加强协会建设。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行业自律和价格、品种、流向,行业准入标准、统一标识、服务规范的制定,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 (五)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增强全社会自觉回收再生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市民自觉分类投售各类再生资源,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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