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暨推行机打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12-31
摘要: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使用的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除外),包括平推式和卷式两种。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暨推行机打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1-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发票印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精神,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暨推行机打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普通发票种类、规格、联次及具体适用范围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包括“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江西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和“江西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等。

  (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使用的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除外),包括平推式和卷式两种。

  1.《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

  规格:241㎜×177.8㎜、210㎜×297mm、210㎜×139.7mm 、190㎜×101.6 mm和82㎜×101.6mm。

  联次: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2.《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

  规格:44 mm、 76mm共2种。

  联次:一联,即发票联。

  (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分为自开和代开):适应于自开票纳税人提供陆路、水路货物运输劳务时使用,或地税机关为提供陆路、水路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使用。

  规格:241㎜×177.8㎜。

  联次:四联,即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存根联。

  (三)江西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适用于经营规模小,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性较强或有特殊经营需要的纳税人。

  1.规格一:175㎜×70㎜,为无奖通用定额发票。

  联次: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共有7种面额:壹元、贰元、伍元、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

  2.规格二:213㎜×77㎜,为有奖通用定额发票。

  联次: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和兑奖联,共有7种面额:壹元、贰元、伍元、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

  (四)江西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经营规模小,暂不具备机具开票的纳税人。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将逐步取消该票。

  规格:190㎜×105㎜(千元版和佰元版2种)。

  联次: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五)江西省装卸搬运力资发票:适用于纳税人货物装卸、物料搬运时使用。

  规格:185㎜*130㎜

  联次:四联,即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存根联。

  (六)江西省**市出租车定额发票:适用于纳税人提供客运出租车劳务。

  规格:210㎜*55㎜

  联次:并列两联,即发票联、存根联。

  (七)公路客运、水运发票:适用于从事公路客运和水路运输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八)公园景点门票:适用于旅游景点使用,规格、联次由各景点自行确定。

  二、机打发票的开票方式、特点及适用范围

  (一)机打发票的开票方式及特点

  机打发票采用网络在线开票、专用开票系统开票和税控机具开票三种方式:

  1.网络在线开票。是由收款方以互联网为依托,以地税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在线通过计算机开票。特点是通过网络实现在线开票,实时传输发票开具数据。

  2.专用开票系统开票。是由收款方使用经省地税局批准的“发票专用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特点是通过专用开票系统开具发票,定期传输发票开具数据,或能实时提供开票信息查询。

  3.税控开票机开票。是由收款方通过带有税控码、具有远程抄报、清零解锁功能的税控开票机系列产品(含税控器,下同)开票。特点是通过税控开票机实行离线开票,定时传输发票开具数据,定时传输可采用互联网(有线或无线)传输,也可上门报盘传输。

  (二)机打发票的适用范围

  网络在线开票使用平推式发票,目前适用于从事建筑、销售不动产且具备自开票资格的纳税人,以后逐步扩大到其他纳税人。

  专用开票系统开票使用平推式发票或卷式发票,适用于符合印制冠名发票条件、且建立了能够实时查询开票信息的“发票专用开票系统”的纳税人。

  税控开票机开票使用卷式和平推式发票。税控开票机包括“税控收款机”和“税控器”两种产品,其中应用税控收款机(包括高、中、低三档及金融税控机)开票的使用卷式发票,应用税控器开票的使用平推式发票;适用于除网络在线开票和专用开票系统以外的所有纳税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仍然按现行模式开具发票。

  三、选购税控开票机的方法及规定

  我局将对各税控开票机生产厂家提供的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产品进行符合性测试,对测试合格的产品公布其功能、型号、价格等指标。纳税人根据我局公布的《税控开票机产品选购目录》提示的各项指标,结合通信运营商、网速、带宽、传送方式(有线、无线)等因素,自愿选择一种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的税控开票机或税控器。具体产品目录详见江西地税网站。

  各级地税部门和地税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有关规定,不得要求纳税人购买指定品牌和机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税控开票机的售后服务

  为确保售后服务质量,我局将对税控开票机实行统一售后服务办法,即,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在全省确定2-3家售后服务商负责省内税控开票机纳税人端的售后服务工作,纳税人自行选择1家服务商并与其签定服务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纳税人自购买税控机之日起三年内免交服务费及零部件费,三年后可选择按次或按年包干方式向售后服务商支付相关费用,采用年包干方式的服务费标准按招标的价格执行,零部件费按成本价执行,具体价格另行公布。

  纳税人在正常使用税控机出现问题后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及时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工作,如服务商存在服务质量问题,请及时与主管地税机关联系。各级地税机关应当对售后服务商提供协助和指导,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纳税人端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及时有效。

  五、税控开票机的费用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规定,税控机的购置费用由纳税人先行支付,对纳税人购置税控机的增值税进项税款可以用营业税款抵扣,购置价款可在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尽量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待确定后另行公布)。

  六、新版普通发票启用的时间及新旧版发票使用衔接

  为配合机打发票工作的全面推广,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使用到2012年12月31日止,从2013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旧版普通发票。

  七、企业冠名发票

  符合企业冠名发票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各市、县(区)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印制企业冠名发票,申请事项要按照有关行政许可手续程序,逐级报省地税局审批。其开票软件由用票单位自行开发,报省地税局批准后使用。

  八、新版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和明细查询方法

  新版普通发票采用了全新的多重防伪技术,普通消费者可根据其防伪标志识别发票真伪。

  (一)防伪措施

  1.防伪纸

  (1)《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采用具有“江西地税”专用水印标识的无碳纸张印制。将发票联置于灯光或阳光下,可看见清晰“江西地税”专用水印标识。

  (2)《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采用背涂绿色水印干式复写纸印制,经书写后字迹一次性转移到下联发票,背面字迹透白,字迹清晰不可涂改。

  2.二维码

  网络发票开具后,会自动生成一个二维码,通过扫描仪可查询发票真伪。

  (二)发票明细查询

  通过网络(登录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www.jxds.gov.cn)“发票查询”菜单进行查询)、编辑短信(全省手机用户编辑9+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密码,发送至106212366)或者拨打12366特服热线,可查询发票的明细数据。

  九、其它规定

  (一)纳税人(用票单位)必须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和正确使用新版普通发票,严禁使用非法的普通发票。

  (二)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各级地税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地税机关检举揭发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