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543号建议的答复 财金函[2023]26号 2023-6-21 陈良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予以全额贴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高度重视统筹运用财政金融工具支持就业创业。近年来,会同有关方面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扩大政策支持范围,放宽贷款申请条件,提高贷款便利度,在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助力援企稳岗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2年末,全国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678.6亿元,同比增长14%。2022年,中央财政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77.61亿元,同比增长22.5%。 一、关于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予以全额贴息的建议 您提出的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予以全额贴息,可以减轻贷款个人的利息支出负担,但由于优惠力度过大,从实践情况看,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出现一些人申请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套利的问题,而真正需要贷款去创业的人群反而被“挤出”。借款个人承担少量利息,既有助于减少贷款套利的冲动,也可以兼顾适度市场化竞争的要求,还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增加贴息资金的前提下,引导带动更多个人创业。 此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中西部地区予以倾斜,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的贴息资金分担比例,东、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分担比例分别为3:7、5:5、7:3。哈尔滨属于中部地区,已享受相应的政策倾斜。 二、关于拓宽享受政策对象范围的建议 关于您提出的把享受政策对象调整为“除机关、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外,在本地创业,符合贷款条件的所有创业人员”。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策针对性,现行政策聚焦重点就业群体和就业困难人群,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过度宽泛的创业担保贷款人群会导致政策泛化,偏离政策初衷。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持续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增强政策获得感和贷款便利度,更好助力就业创业。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金融司 010-68553262 财政部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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