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内蒙古心身健康学会等三十三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内财税函[2023]1053号 2023-12-5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函〔2022〕609号),经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内蒙古心身健康学会等33户非营利组织具备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3-2027年(指税款所属期)。 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续管理,正确区分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并按规定分别处理。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符合免税条件或出现应取消免税资格情况的,应及时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复核或取消其免税资格。 税屋附件:2023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2023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 一、初次申请认定的非营利组织 1.内蒙古心身健康学会 2.内蒙古自治区文艺创作基金会 3.内蒙古天秤工程纠纷调解中心 4.赤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5.内蒙古工程爆破协会 6.内蒙古筑梦慈善公益协会 7.内蒙古梦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8.内蒙古伊东公益基金会 9.内蒙古达茂联合旗教育基金会 10.内蒙古汇爱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 11.赤峰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2.内蒙古红十字基金会 13.宁城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14.内蒙古科学文化发展基金会 15.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友会 16.内蒙古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协会 17.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18.喀喇沁旗教育高质量发展基金会 19.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内蒙古石榴籽公益服务中心 21.内蒙古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 22.鄂托克前旗鼎新教育基金会 23.库伦旗扶贫基金会 24.赤峰教育发展基金会 25.内蒙古有色金属产业促进会 二、复审认定的非营利组织 26.内蒙古自治区通信行业协会 27.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 28.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 29.内蒙古慈雨爱心协会 30.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协会 31.内蒙古自治区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32.内蒙古春雪公益基金会 33.兴安盟人民教育基金会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