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推进个税改革,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9
摘要:近日,国家财政部网站刊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财政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近日,国家财政部网站刊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财政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要积极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的作用,并与货币政策密切配合,调节供求总量,特别是着力促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充分认识财政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
    实施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的常态。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都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市场机制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存在不能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往往会造成经济波动,不利于从整体上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别是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关键时期,市场发育还不完善、机制也不够健全。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缺陷,防止经济大起大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财政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必须依托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财政、金融、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三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的基本内容。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明确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总体发展要求,是制定财政、货币政策的重要依据,在宏观调控中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财政政策通过税收、预算、国债、贴息、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工具以及财政支出增减变化的结构性安排,影响社会总供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比如,增加或压缩政府购买性支出,可以直接增减总需求。税收增减会影响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和企业利润,从而导致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的变化,并影响商品的生产和供给。针对经济运行的不同形态,需要及时采取适当的财政政策:在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应该采取扩大政府支出规模、减少税收等措施,实施积极(扩张)的财政政策;在社会总供给小于社会总需求时,应该采取削减政府支出规模、增加税收等措施,实施从紧(紧缩)的财政政策;在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但结构需要优化时,应该采取控制赤字、调整结构等措施,实施稳健(中性)的财政政策。
    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市场经济中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两大主要工具,但二者在作用机制、调节领域、作用对象、效应时滞、政策工具等方面各有不同,在宏观调控中作用各有侧重。一般而言,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优化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具有重要功能,特别是通过发挥其目标定位准、针对性强、作用直接有效的优势,对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实施“点调控”,可以在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货币政策在调节社会供求总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目标,需要根据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一般有“双扩张”、“双紧缩”、“双稳健(中性)”、“财政扩张、货币紧缩”、“财政紧缩、货币扩张”、“财政稳健、货币紧缩”等搭配模式。其中当经济运行中出现通货膨胀苗头、且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时,可以采用稳健的财政政策优化经济结构,同时实施相对紧缩的货币政策抑制可能加剧的通货膨胀趋势。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并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落实在经济工作中,就是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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