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7]1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10-17
摘要:为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向纵深发展,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仳、规范化水平,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房地产开发环节税收管理

  本环节涉及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上标④)、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地市级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获取的土地信息、企业纳税申报信息等,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信息“一户式”存储数据库(以下简称“一户式”存储数据库),为属地税务机关加强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单位的房地产税收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2.1建立“一户式”存储数据库,实现地市级征管平台上的数据集中

  2.1.1“一户式”存储数据库的建立

  2.1.1.1地市级税务机关应将辖区内企业涉信息集中存储,并建立“一户式”存储数据库,有条件的地方应实现省级数据集中。

  2.1.1.2每户企业信息应以纳税人识别码(上标⑤)为主要索引进行存储。

  2.1.1.3每条信息应包括以下数据项:企业基本信息,不动产项目信息,不动产项目税源分析指标和企业纳税信息。

  2.1.1.3.1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识别码下的各类信息的主要数据项

  企业基本信息主要数据项:①企业资质信息、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码,②注册地址、注册成立时间,③法人代表姓名,④注册资金,⑤企业性质,⑥经营范围,⑦联系方式等。

  不动产项目信息主要数据项:(1)不支产项目基本信息。①不动产项目名称、编号、地址,②开发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码,③建设期工程项目名称、编号、容积率,④建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码,⑤项目用途,⑥土地使用证发放单位和土地使用证编号,⑦规划许可证发放机关和规划许可证号码,⑧预(销)售许可发放单位和预(销)售许可证编号,⑨项目建筑面积、总投资、总造价,⑩项目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预计售房时间;(2)不动产项目收入信息。①已施工面积,②已竣工面积,③可销售面积,④已销售面积、套数、单价,⑤已销售楼盘的名称等;(3)不动产项目成本信息。①购地成本,②项目贷款总金额,③项目建设承包企业名称,④项目承包金额等。

  不动产项目税源分析指标主要数据项:①预计销售金额,②预计营业税额,③预计所得税额,④预计土地增值税额,⑤预计税收进度,⑥税收管理员附注的其他数据等。

  企业纳税信息主要数据项:①营业税,②城市维护建设税,③教育费附加,④企业所得税,⑤城镇土地使用税,⑥土地增值税,⑦契税,⑧其他税收等。

  2.1.1.3.2建筑安装企业纳税人识别码下各类信息的主要数据项

  企业基本信息主要数据项:①企业资质信息、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码,②注册地址、注册成立时间,③法人代表姓名,④企业性质,⑤经营范围、企业资质信息,⑥联系方式,⑦项目施工许可证编号,⑧总机构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码,⑨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⑩《外出经营证明》号码、有效期等。

  属本地建筑安装企业的,没有⑧、⑨、⑩项信息。

  工程项目信息主要数据项:(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①建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码,②施工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码、注册地址,③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④项目名称、编号、地址、用途,⑤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⑥计划建筑面积,⑦规划许可证发放机关和规划许可证编号,⑧施工许可证发放机关和施工许可证编号,⑨外出经营管理证发放单位和外出经营管理证编号;(2)工程项目收入信息。①工程合同编号,②合同总金额,③发包单位拨款周期;(3)工程项目成本信息。①分包单位及金额②单位面积建筑成本等。(4)工程项目税源分析指标主要数据项:①预计税款总额,②预计营业税额及进度,③预计所得税及进度,④预计其他税收额及进度,⑤税收管理员附注的其他数据等。

  企业纳税信息主要数据项:①营业税,②城市维护建设税,③教育费附加,④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⑤其他税收等。

  2.1.2“一户式”存储数据库

  2.1.2.1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

  在建立“一户式”数据库时,企业的基本信息由征管系统导入;条件不具备无法导入的,可以手工录入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属外地企业的,则在办理企业税务登记时,一并采集录入信息。

  2.1.2.2项目基本信息的采集

  项目属地税务机关,要从相关部门采集不动产项目基本信息(具体数据项见“一户式”存储数据库信息),采集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并存至“一户式”存储数据库;新办企业项目基本信息,受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采集,并存至“一户式”存储数据库。

  2.1.2.3企业收入信息、成本信息和企业税源分析指标数据的采集

  项目属地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及附属资料,采集企业的收入信息和成本信息(具体数据项见“一户式”存储数据库信息),并进行税收收入预测,存至“一户式”存储数据库。

  项目属地税务机关定期从契税征收机关取得《增量房销售信息表》(附表3),并将信息存至“一户式”存储数据库。

  2.1.2.4企业纳税信息的采集

  企业的各项纳税信息应及时从征管数据库中导入“一户式”存储数据库。

  税务机关在受理企业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纳税申报时,应同时采集税源信息和纳税信息(具体数据项见“一户式”存储数据库信息),存入“一户式”存储数据库。

  2.1.3建立项目信息子数据库

  项目属地税务机关要根据“一户式”存储数据库中的信息,在本地建立项目信息“一户式”存储子数据库(或视图,下同),子数据库中的数据项同“一户式”存储数据库中的数据项①。

  2.2项目税收管理过程中的信息采集与应用

  2.2.1采集企业税源信息和纳税信息

  2.2.1.1项目属地税务机关在受理企业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纳税申报时,应同时采集税源信息和纳税信息,存至“一户式”存储数据库或子数据库(下同)。

  2.2.1.2税源管理岗位要根据企业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采集纳税申报信息,并将该信息与“一户式”存储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然后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一户式”数据库里已有企业信息或者项目信息的,应根据文书受理岗提供的纳税人识别码,调出数据库的信息,将在纳税申报环节采集的企业纳税信息,录入并存储到“一户式”数据库相应的信息类下。第二,“一户式”数据库里没有该企业信息或项目信息的,要根据此次申报内容,以纳税人识别码为索引建立数据项,将采集的纳税信息重新录入并存储到“一户式”数据库

  2.2.2比对信息

  税务机关设定信息比对程序,定期比对相关信息。

  2.2.2.1程序一: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不动产项目基本信息与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传来的土地基本信息和土地交易信息是否相符。不相符的,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比对异常情况表》(附表4),转税收管理员处理。

  2.2.2.2程序二: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收入信息与房屋交易环节传来的应纳税收收入信息是否相符。不相符的,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比对异常情况表》(附表4,)转税收管理员处理。

  2.2.2.3程序三: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建设单位基本信息与“一户式”数据库中有关建筑安装企业基本信息是否相符。不相符的,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比对异常情况表》(附表5),转税收管理员处理。

  2.2.2.4程序四:比对建筑安装企业申报的建设单位基本信息与“一户式”数据库中有关开发企业的基本信息是否相符。不相符的,登记《建安企业信息比对异常情况表》(附表5),转税收管理员处理。

  2.2.2.5程序五:比对建筑安装企业申报的施工单位基本信息与“一户式”数据库中其他有关建筑安装企业的基本信息是否相符。不相符的,登记《建安企业信息比对异常情况表》(附表5),转税收管理员处理。

  2.2.2.6程序六:比对建筑安装企业申报的 的项目基本信息与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传来的土地基本信息和土地交易信息是否相符。不相符的,登记《建安企业信息比对异常情况表》(附表5),转税收管理员处理。

  2.2.2.7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设定其他比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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