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国税函[2012]233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12-04
摘要:自2012年12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市全部增值税纳税人(含原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上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及本通知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甬国税函[2012]233号       2012-12-04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以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甬国税发[2003]19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式印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增值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12年12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市全部增值税纳税人(含原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上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及本通知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情况);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四)》;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7.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六)》(农产品收购专用(普通)发票申报抵扣明细);

  B、《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适用于(财税[2012]38号)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还包括《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七)》(增值税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明细表);

  9.《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10.《资产负债表》;

  11.《损益表》;

  12.《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13.《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二)报送要求

  上述1、2、3、10、11为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必报资料,其余为选择填报资料(相关纳税人填报)。

  (三)填表说明

  1.1—5表式的填表说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规定;

  2.7-B表式的填表说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规定;

  3.除12-13清单外的其余表式填表说明按照《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甬国税发[2003]195号)规定。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上述表式的填表说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规定。

  3.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表式同上)。

  (二)定期定额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定期定额户)》。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

  五、其他事项说明

  对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各地要在CTAIS“增值税备案事项录入”模块做好差额征税备案文书。

  对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的纳税人,各地要在CTAIS中做好《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申请审批表》的文书补录。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甬国税发[2003]195号)有关规定。

  六、申报表的印制

  除海曙区局、江东区局、江北区局和高新区局由市局印制外,申报表由各地自行印制。7-B和12(《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的表式及由于涉及纳税人少,暂不印制。

  各地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附件:1-16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情况)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四)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7.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六)(农产品收购专用(普通)发票申报抵扣明细)

  B、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适用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七)(增值税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明细表)

  9.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10.资产负债表

  11.损益表

  12.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13.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1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1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定期定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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