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部队对外提供会务服务,是否可以开具“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收据”? 答:根据《关于加强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后联[2009]2号)第九条的规定,经批准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凭《收费许可证》购领、使用套印财政部监制章的军队通用收费票据或者税务发票。 因此,部队对外提供会务服务,可以开具套印财政部监制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如果办理了税务登记,应到税务机关领购发票进行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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