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2015]109号 2015-10-15 税屋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第11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2.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为支持资产管理公司改制,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转增资本金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改制后再增加的资本金涉及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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