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5-11
摘要:自2016年7月1日起,对我区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由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调整为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按规定顺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全文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2016-05-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精神,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现对我区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纳税期限调整公告如下:

  自2016年7月1日起,对我区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由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调整为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按规定顺延。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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