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金税三期系统的提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6-27
摘要:为确保您在8月征期能够正常开展申报缴款业务,请在6月和7月征期按原申报方式进行正常申报缴款后,务必于6月25—30日和7月1—22日进入“金税三期系统练习版”磁贴,用本单位已申报的真实数据进行申报操作练习,尽快熟悉新系统操作。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金税三期系统的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从2016年8月8日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征收工作,届时原申报征收系统将停止使用。

为确保您在8月征期能够正常开展申报缴款业务,请在6月和7月征期按原申报方式进行正常申报缴款后,务必于6月25—30日和7月1—22日进入“金税三期系统练习版”磁贴,用本单位已申报的真实数据进行申报操作练习,尽快熟悉新系统操作。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北京地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练习期间遇到的各种疑问请及时告知主管地税机关,或拨打4006022366咨询电话(个税代扣代缴业务专属咨询热线4007112366)和北京地税12366咨询热线,说明详细情况,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24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