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另外,2016年1月1日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退还已征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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