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11-05
摘要: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便捷地查询本人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和纳税信息,并可就不实申报记录提起争议申诉。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21号        2019-11-05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维护纳税人权益,便于纳税人查询及核对申报记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已于2019年11月1日上线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线内容

  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便捷地查询本人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和纳税信息,并可就不实申报记录提起争议申诉。

  (一)申报记录查询

  自然人纳税人可以查询本人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及以后年度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和缴税信息。

  (二)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自然人纳税人可以查询本人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及以后年度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记录。

  同时,提供争议申诉功能,纳税人可以对存在争议的纳税明细记录,通过页面下方的“申诉”按钮发起争议申诉。

  (三)争议申诉记录查询

  自然人纳税人可以在提起申诉后,可通过此功能查询本人发起的争议申诉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

  二、功能渠道和操作说明

  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访问渠道:

  (一)输入https://etax.qingdao.chinatax.gov.cn/portal/,访问青岛市电子税务局

  (二)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查询”——“个税申报记录查询”按钮,进入查询功能。

  具体功能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争议申诉真实性责任由纳税人承担,请纳税人如实核实自己收入情况后,谨慎提起申诉。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涉及个人隐私,为保证纳税人的纳税信息安全,建议纳税人在输入密码、授权和查询等环节注意信息保护,完成业务办理后应及时退出系统。

  (三)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我局门户网站和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相关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服务和便利。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5日

  附件:青岛市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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