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基费[1999]70号 广东省财政厅 监察厅 物价局 审计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8-05
摘要:现将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87号,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转发给你们。

广东省财政厅 监察厅 物价局 审计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粤财基费[1999]70号        1999-08-05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87号,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99]21号文的精神以及《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办发[1999]2号)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监察厅

物价局

审计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1999年08月05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