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58号提案答复的函 川市监函[2023]214号 2023-5-9 李仑委员: 您提出的《促进民营经济提信心、稳预期》的提案(第105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商发改、经信、人社等部门及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突出政策赋能,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一是加强政策供给。2022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财政、发展改革、金融监管等部门先后出台“财税10条”“服务业43条”“金融19条”等纾困政策,省政府出台“稳经济30条”提出6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今年2月,省政府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财税政策、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扩大投资、消费升级等十个方面,提出36条重要政策举措,推动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二是强化政策推广。精心筛选市场主体最关注、最期盼的普惠政策,创新推出“四川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通过“线下纸质卡+线上电子卡”方式快速发放到市场主体,并根据中省接续政策动态更新。组织相关部门分领域开展政策专题辅导20余场次、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达580万人次,发放纸质卡约630万份,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用好“明白卡”、算好“优惠账”。 三是抓好政策落地。加强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跟踪问效,通过问卷调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公开征集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将助企纾困政策落实纳入省政府年度综合督查,开展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和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按照“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闭环管理”的要求,及时反馈相关地方和部门,限时整改到位。统计调查显示,79.0%的受访市场经营主体享受到至少一项纾困政策。 二、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始终把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作为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之一持续推进。建立了省、市(州)级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报送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全面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公布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举报方式,畅通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真正实现“非禁即入”,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二是着力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民营经济”作为单独指标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标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我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推进国务院办公厅50条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在我省复制推广。会同重庆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推动32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全省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评价优秀市数量从3个增加至7个,2022年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我省位列全国第9位。 三是持续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制定《四川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工作方案》,建立省级雁阵培育企业库,142家龙头骨干企业纳入培育范围。建立部门挂包帮扶、跟踪监测服务的培育机制,组织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协调解决培育企业发展诉求。2022年,全省新进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家,新增民营上市公司9家,民营企业100强入围门槛达到29.78亿元,同比增长43.1%。 三、聚焦关键环节,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开展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以房屋租金、水电气缴纳等信息为授信参考,创新信贷产品,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息资金支持。推进“金融顾问”服务,举办“金融顾问市州行”融资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融资服务。持续推广“天府信用通”等融资服务平台,推动税务、公积金等非银信息向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合规共享,提升民营企业融资效率,目前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超2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超20%。 二是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组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宣讲暨创新业务培训会,解读最新政策,为入库担保机构搭建交流互动、信息共享、合作共赢的良好平台。加大对省级再担保指导力度,省级再担保公司发挥行业龙头作用,加强与国家融担基金合作,扩大覆盖面,统筹建立我省担保行业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推动银担“总对总”合作落地四川。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的通知》,并对第二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评审确认工作,共确认第二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3家。 三是加强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和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启动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草拟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2021年先后两次征求各省(区、市)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我省按照国家要求有序推动相关工作,前期已参照国家有关征求意见稿精神,草拟了《四川省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待国家正式文件下发后及时按程序推动政策出台和执行落实,将主要涵盖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含参保单位和个人)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惩戒、信用修复等全流程工作,并依托全省社保信息系统进行规范高效管理,着力提升社保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水平,努力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修复。印发《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明确3方面13项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按照“审慎审查、包容监管”的原则,不断加大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修复工作力度,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加快发展。截至2022年末,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修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7297户,其中2022年度信用修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2022户。 下一步,待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主要聚焦政策清理完善、融资难题破解、拖欠账款清理、资源要素保障、亲清政商关系等5个重点,对标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经验做法,推动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联系人:王杰;联系电话:028—8627831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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