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启用新版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电子工作底稿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8-01
摘要:新增了一张工程造价采集表;收入明细采集表新增了“楼层、房号、房屋类型、房屋状态、收入类型、合同签订时间、实测建筑面积、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以及是否可加计扣除”等9项必录信息;扣除项目明细表新增了“成本对象类型、各类型房地产扣除金额、分摊方法”等内容。此外,新底稿前五张统计表为汇总表不需手动填录,由后四张明细表填写后自动生成。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启用新版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电子工作底稿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近期,我市税务系统上线试行了土地增值税管理模块,细化了清算申报附表填报内容,强化了表间逻辑。为发挥好涉税专业服务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税收征管工作,协会决定同步启用新版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电子工作底稿(以下简称“新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底稿变化

  新底稿与原底稿内容基本相同,部分内容进行了完善:一是新增了一张工程造价采集表;二是收入明细采集表新增了“楼层、房号、房屋类型、房屋状态、收入类型、合同签订时间、实测建筑面积、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以及是否可加计扣除”等9项必录信息;三是扣除项目明细表新增了“成本对象类型、各类型房地产扣除金额、分摊方法”等内容。此外,新底稿前五张统计表为汇总表不需手动填录,由后四张明细表填写后自动生成。

  新底稿中的“各明细采集底稿”需要做好发票、凭证及对应合同的链接。

  二、启用时间

  2023年8月15日起,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的同时还应向税务机关和服务客户一并提供新底稿。

  三、工作要求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尽快熟悉并熟练使用新底稿,以便按规定时期启用新底稿,为纳税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努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如遇使用问题,及时向协会反馈。

  税屋附件:新版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电子工作底稿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8月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