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转发《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手续费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四[1992]298号 1992-04-11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2]411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手续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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