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 皖地税发[2014]39号 2014-06-06 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国税务系统实施绩效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部署要求,创新管理理念方式,激发干部队伍动力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效能,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施绩效管理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地税系统实施绩效管理,是适应税收改革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优化税收服务的有力抓手。实施绩效管理,就是既通过制定考评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倒逼职能转变、工作改进,又通过评价工作业绩、强化结果运用,切实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提振干部精气神,释放工作正能量,树立地税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扎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二、实施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个三”要求,按照省地税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要求,以绩效为导向,以提升站位、增强地税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目标,创新驱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省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工作在省地税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省地税局负责绩效管理的总体设计和规划实施,并对省地税局各处室单位和市地税局实施绩效管理;省地税局有关处室单位和市地税局向下延伸,形成下管一级、分级实施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 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工作出发,遵循地税工作规律,借鉴先进理念做法,总结系统内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经验,深化应用、积极探索,大力推进绩效管理理论和实践创新。 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科学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和考评标准,注重过程管理,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做到考评数据信息完整准确、考评方式方法合理管用、考评结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公开、客观、简易、方便地进行操作。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从全局出发,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统筹机关、系统考评,注重激励、鞭策结合,正确处理考评单位、被考评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工作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整体推进地税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主要目标 围绕提升站位、增强地税公信力和执行力的“一提双增”目标,打造一条索链,即工作项目化、项目指标化、指标责任化的工作索链;构筑一个闭环,即绩效管理有目标、目标执行有监控、执行情况有考评、考评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管理闭环;形成一种格局,即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双向互动、环环相扣、层层负责、人人向上的责任格局;建立一套机制,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快速响应机制、地税工作持续改进的评价导向机制、树立地税队伍良好形象的内生动力机制、促进征纳关系和谐的服务增效机制。 (四)三年规划 按照税务总局“一年试运行、两年见成效、三年创品牌”的规划,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2014年是“绩效启动年”。主要建立绩效管理的制度框架,上线运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试行绩效管理,省地税局局属有关单位和市地税局探索向下延伸,在试行中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现问题、积极探求对策,为正式实施绩效管理、开展考评、运用结果奠定坚实基础。 2015年是“绩效推进年”。主要结合各级地税机关岗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优化考评指标体系,深化应用信息系统,全面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各层级绩效管理,上下联动,努力做到管理科学、措施完善、手段先进、运行高效。 2016年是“绩效提升年”。主要促进绩效管理体系更加完备、制度机制运行更加稳健,加强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努力创建富于地税特色、具有示范效应、发挥引领作用的绩效管理模式。 在实现3年规划的基础上,总结提升,再接再厉,不断开创绩效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实施绩效管理的工作程序 (一)科学制定绩效计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决策部署、省地税局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要点等制定绩效计划。绩效计划按照可量化、可衡量、可实现的要求,细化分解为考评指标。考评指标坚持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从时间、数量、质量等维度,落实上级要求、参照历史数据,确定考评标准,体现正确工作导向。数据来源以完成工作的各项原始记录和自动生成的计算机数据为依据,做到可采集、可监控、可查验。 (二)全面实施绩效监控 把绩效管理的过程作为自我管理、自我诊断、自我评估、自我改进、自我提升的过程,强化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和关键指标的日常监控机制,掌握工作进度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确保绩效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和全面完成。 (三)严格开展绩效考评 绩效考评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环节。要科学制定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合理确定考评方式方法。被考评单位要对绩效计划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定期提交绩效报告,将计划绩效与实际绩效进行分析对比,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绩效改进措施。上级考评单位要加强绩效考评工作指导,通过绩效考评,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升绩效的意见和建议。 (四)有效运用考评结果 绩效考评结果是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要坚持正向激励为主,运用于年度公务员评先评优、干部问责,不断拓展运用范围。要将考评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干部选拔任用紧密挂钩,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对绩效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严肃追究行政责任。 (五)重点抓好绩效改进 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工作绩效不断持续改进和提升。各级各部门要针对绩效考评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结合绩效计划,纵横比较分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各项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和优化,并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计划。 四、实施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地税局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市地税局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实行联络员制度,为实施绩效管理提供组织保障。组织开展工作,既要注重整体设计,又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 省地税局党组抓各处室单位和市地税局,有关处室单位和市地税局向下延伸,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共同落实、共谋发展。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绩效管理的压力和动力传导到每一个神经末梢。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按规定问责,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三)深化协调联动 考评单位与被考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分别就绩效计划、指标设置、过程管理、绩效考评、绩效改进等环节内容,进行深入广泛交流,形成工作共识和价值认同,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良性运转。省地税局有关处室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税务总局相关考评司局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地税局要加强与省地税局相关考评处室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绩效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和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决策部署,引导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广泛参与,提高干部职工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把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的系统工程来抓;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社会宣传,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为实施绩效管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五)强化信息支撑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要把税务总局开发的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与安徽地方税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AHTAX2013)、税务综合办公系统等有机衔接,深度利用信息系统,积极实行计算机考评,增强绩效考评的客观性、透明性、公正性。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