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时如金,第一时间深度解读“营改增”试点政策
来源:百丞税务
作者:百丞税务
人气:
时间:2016-03-25
摘要:3月24日,财政部网站正式发布《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3月24日,财政部网站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留给四个行业的准备时间已经不多了,百丞税务将从今日起陆续推出营改增试点政策的深度解读。
综合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开始,到现在已过去四年零四个月的时间了。因种种原因,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进程进展缓慢,现在终于在李总理的推动之下将时间敲定,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下面我们解析一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不仅仅是对即将营改增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做出的规定,而是还对以前的营改增行业政策进行了重新梳理。可以说该实施办法出台后,以前出台的政策可以不用再看了。该实施办法共七章内容,分别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地点;税收减免;征收管理。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基本规定。以前从事营业税劳务的单位及个人现在统统改为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已实现全行业覆盖,营业税正式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这些劳务具体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不仅包括企业,而且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这一条规定的纳税人类型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要发生应税行为,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或个人均应作为纳税人。
特别说明:在本实施办法中,不再称“提供建筑劳务”,而称为“销售建筑服务”。
2、纳税人特殊规定。因为现实工作中,除了单位自营外,还存在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挂靠经营等方式。究竟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为纳税人,还是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为纳税人,这取决于以谁的名义去经营和谁承担法律责任。
3、纳税人分类。纳税人分类主要根据年销售额的大小,次要标准是区别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则为一般纳税人,低于该标准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特别规定:(1)如果纳税人为个人,则即使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也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个体户或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如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等)如果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可以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3)年销售额未超标准,但是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特别说明:因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不一样,税负自然也有区别,上述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纳税人类型。
4、纳税人身份转换。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5、扣缴义务人规定。外国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发生应税行为,中国具有征税权。此时,若外国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则境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6、合并纳税人。经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批准,两个以上纳税人可以合并纳税。
7、增值税核算。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核算核算时,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第二章:征税范围
1、营改增的行业范围。营改增行业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其具体范围按照本实施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2、经营活动缴纳增值税。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经营活动缴纳增值税;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3、非经营活动不缴纳增值税。非经营活动包括:
(1)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境内应税行为缴纳增值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所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所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5、非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缴增值税。具体包括: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6、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包括: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说明: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行业不属于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
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
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项目税率分五档,包括:17%、13%、11%、6%、0%。其中,营改增的项目没有13%这一档税率。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其他营改增服务,税率为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行为,税率为零。(本实施办法尚未明确)
2、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增值税征收率一般情况是3%,是存在不是3%的特殊情况的。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