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大纲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 收政策调整。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16年的考试大纲与2015年的考试大纲比较增加了部分内容, 调整了部分内容。增加和调整主要涉及民商事的法律制度及有关民事诉讼制度。 增加和调整的内容包括: 1.在第7章物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有关“物权变动”的内容(包括用益物权和担 保物权的效力和变动)。 2.在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 “债的效力”。 3.在第16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了一些内容上的补充。 4.将原来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中的“担保法律制度”中涉及担保物权的内容调整入第7 章物权法律制度。将第9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合伙企业的种类”内容 单独列出。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一、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一)了解行政法特征 (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 (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 (一)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及行政职权 (二)掌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熟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行政行为 (一)熟悉行政行为基本理论 (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五)了解行政事实行为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一、行政许可概述 (一)了解行政许可的分类 (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三)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熟悉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及可设定事项 (二)掌握行政许可设定权划分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熟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三)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 (四)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 四、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了解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二)掌握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 (三)熟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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