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府发[2014]9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8-14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集中清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第一批取消46项,暂停21项,下放54项,改变管理方式107项,合并89项,转移社会组织3项。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长府发[2014]9号        2014-08-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集中清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第一批取消46项,暂停21项,下放54项,改变管理方式107项,合并89项,转移社会组织3项。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事项的实施意见》(长府发[2014]8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及时做好有关项目取消、授权委托、手续移交、业务指导、落实衔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减放到位。市政务公开办要做好取消、暂停项目的停止审批,改变管理方式、转移社会组织、合并审批项目的调整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行业组织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承接项目的衔接和落实工作。承接项目要全部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申请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

  1.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暂停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

  3.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4.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

  5.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

  6.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项目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发改委 1 煤炭生产许可(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 煤炭经营许可(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公安局 3 经营旧货业单位备案 《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
4 经营旧货业单位变更登记 《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
5 经营旧货业单位注销登记 《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
6 回收废旧金属企业备案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7 回收废旧金属企业备案变更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财政局 8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 《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9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
10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
司法局 11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交通局 12 航道、水产养殖区划定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3 危险货物码头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交通局 14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合同的备案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农委 15 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初审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16 绿色食品基地认证初审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暂行规定》
17 外地无公害农产品备案 《长春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18 外埠进长销售蔬菜备案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蔬菜市场准入管理的通告》
19 无公害农产品年检 《长春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20 经营受委托代销种子备案 《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农委 21 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备案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水利局 22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开工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文广新局 24 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的审批及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 《出版管理条例》
文广新局 25 设立可录类光盘生产企业的审批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决定》
(吉政发〔2008〕19号)
公用局 26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长春市城市供水条例》
27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报告备案 《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
人防办 28 人民防空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管理规定〉的通知》
社保局 29 社会保险年检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统计局 30 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统计登记 《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
31 发表尚未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的审核 《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
32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1〕75号)
档案局 33 对各级国家档案馆到期不宜向社会开放的档案延期开放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4 变更档案移交期限的检查和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5 撤销或合并单位的档案向档案馆移交或者由有关机关代管的批准 《长春市档案安全保护条例》
36 各级各类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的确认 《吉林省档案条例》
卫生局 37 医疗机构申请承担尸检任务的认定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
民政局 38 退伍兵异地安置审批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质监局 39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证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体育局 40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
管理暂行办法》
安监局 41 矿长安全资格证核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3〕17号)
市容环卫局 42 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工商局 43 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企业法人进行年度检验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44 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
45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1〕75号)


  附件2

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暂停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发改委 1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 煤矿“三下”(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设计审批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3〕17号 )
工信局 4 “三高”地点接纳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的“三高”产权单位备案 《高楼高塔高山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管理规定》
安监局 5 烟花爆竹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委 6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限超载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涵上行驶的审批 《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人社局 7 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 《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8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表彰奖励项目审批 《公务员法》
民政局 9 政府各部门承包扶助灾区、贫困地区捐赠的款物,受赠者直接接收的捐赠款物备案 《吉林省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管理办法》
10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资格审批 《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
公安局 11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的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审批(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档案局 13 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运输、邮寄出境申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吉林省档案条例》
14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1.《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15 专业档案馆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审批 《吉林省档案条例》
16 单位内部档案机构发生变化的申报登记或备案 《吉林省档案条例》
17 专业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的审批 《吉林省档案条例》
18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审查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19 档案提前接收进馆的检查同意 《吉林省档案条例》
20 新建、改建、扩建市、县(市)区各类档案馆的审核同意 《长春市档案安全保护条例》
水利局 21 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利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设置旅游景点的同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附件3

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发改委 1 政府出资项目的审批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分级管理,谁出资、谁审批
2 审批核准项目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分级管理,谁出资、谁审批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分级管理,谁出资、谁审批
财政局 4 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下放到县(市)区
5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复核登记年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下放到县(市)区
司法局 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下放到县(市)区
水利局 7 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审批及备案 《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 分级管理
8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下放到县(市)
9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下放到县(市)
10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土等从事可能影响河道安全活动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11 取水许可(增加水量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下放到县(市)
12 开垦荒坡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下放到县(市)区
水利局 13 占用或穿越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下放到县(市)
14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下放到县(市)区
15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下放到县(市)区
16 渔业船舶检验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下放到县(市)
17 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的审批 (跨县市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下放到县(市)
林业局 18 林木采伐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下放到县(市)区(国有林场、市直单位除外)
文广新局 1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连锁门店设立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20 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单位审批 《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下放到县(市)区
21 申请办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的审核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22 申请办理《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的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23 申请办理《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24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电影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文广新局 25 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下放到县(市)区
26 申请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的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27 申请办理《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审核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下放到县(市)区
28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的审批 《电影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29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审批及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 《出版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30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31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32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印刷业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33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34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文广新局 35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度核验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下放到县(市)区
36 音像制作单位年度核验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 下放到县(市)区
37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的登记 《印刷业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
38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登记薄》备案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下放到县(市)区
卫生局 39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执业许可证(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校验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下放到县(市)区
40 医疗广告审查(市级媒体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下放到县(市)区
41 在互联网上从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审核同意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3〕17号) 下放到县(市)区
建委 42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下放到县(市)区(取消中型房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43 城市道路挖掘审批 《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下放到县(市)区(43条主干路、快速路、跨区的道路挖掘审批除外)
人社局 44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下放到县(市)区
45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民政局 46 对于变卖灾区不适用的境内救灾捐赠物资的批准 《救灾捐助管理办法》 下放到县(市)区
公安局 47 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吉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
下放到县(市)区
国土局 48 临时用地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下放到县(市)区
49 农村宅基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下放到县(市)区
50 集体土地用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下放到县(市)区
51 采矿登记(采矿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下放到县(市)、
双阳区
52 采矿权出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下放到县(市)、
双阳区
残联 53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执业许可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3〕17号) 下放到县(市)区
54 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同意开办证明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3〕8号) 下放到县(市)区


  附件4

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发改委 1 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批核准及(事前)备案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2 企业债券审批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初审后报省审批  
3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初审 《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财政局 4 财政退库事项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实施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5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设立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6 财政票据领购证审批 《吉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7 公开招标以外政府采购方式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8 财政补助、补贴、贴息等事项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9 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审批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10 财政预算编制审核、预算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11 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审核 《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12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出借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和担保审批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13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查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财政局 14 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15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16 财政票据领购证年审 《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准购证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综〔2003〕174号)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公用局 17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18 城市供热工程竣工备案 《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19 城市供热设施转让、移交备案
《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20 设立燃气经营企业(初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初审后报省审批  
21 燃气经营企业增设经营场所的审查同意 《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 初审后报省审批  
林业局 22 国有林场经营方案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文广新局 23 对承接的印刷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样本的备案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文广新局 24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的备案 《印刷业管理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25 申请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审核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初审后报省审批  
26 申请办理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审核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27 申请设置有线广播电视频道的审核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初审后报省审批  
28 开办付费频道的审核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29 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核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30 申请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的审核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31 创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初审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32 省内报纸在属地设立记者站的初核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科技局 33 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长春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地震局 34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验证 《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建委 3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36 外埠建筑业企业入长备案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37 单项工程备案 《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38 施工员、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变更备案 《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施工员、技术员、质量检查员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39 建设工程报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40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41 监理委托合同备案 《吉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42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4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44 新成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初步认定 《关于规范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的通知》 初审后报省审批  
45 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初审 《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初审后报省审批  
46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手续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初审后报省审批  
建委 47 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取费证书初审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商务局 48 市属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查申报 《关于贯彻执行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商投合字〔2013〕121号)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49 市属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审查申报 《关于下发吉林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在境外设立非企业法人申报及核准操作流程的通知》 初审后报商务部审批  
50 市属企业外派劳务项目人员备案审查申报 《关于切实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51 市属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查申报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52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审批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53 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审批 《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54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审批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初审后报省审批  
55 省级汽车出口和市场开拓补助费专项资金审批 《吉林省省级市场开拓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初审后报省审批  
56 长春市出口发展专项资金审批 《长春市出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57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58 驻长春市办事机构备案 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长商联字〔2009〕18号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商务局 59 公物拍卖许可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60 典当行设立申报材料备案 《典当管理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人社局 61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离退休审批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62 部分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 《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63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审核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64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晋升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备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65 干部异地调动的审批 《关于干部调动工作的暂行规定》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66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67 长春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核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68 长春市属事业单位市本级财政体制内顺向调剂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任命班子成员进入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69 因工伤(亡)抚恤金、丧葬费审批 《转发民政部、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人社局 70 市直机关副处以下干部因公出国政审 《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事局关于加强对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71 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计划审批)(初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初审后报省审批  
民政局 72 跨年使用接受的救灾款物的审批 《救灾捐助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73 地方各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确定备案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事项
74 在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同意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75 因建设工程必需迁移、拆除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同意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76 救助站延长救助期限的备案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项目
77 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队前不符合发放护理费条件的,移交政府后,因公负伤致残或原在部队期间因战、因公致伤致残矽肺病加重,已符合享受护理条件的审查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民政局 78 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提高退休生活费条件的审查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79 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备案 《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项目
80 开展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的备案 《救灾捐助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81 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接受境外救灾捐赠的备案 《救灾捐助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82 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提出的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的备案 《救灾捐助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体育局 83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登记备案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84 县(市)区人民政府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审批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内部管理事项
安监局 8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生产经营和第三类生产备案证明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服务项目
86 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初审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旅游局 87 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旅行社条例》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报告制管理
旅游局 88 非出境组团旅行社设立 《旅行社条例》 初审后报省审批  
89 导游证审批(初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初审后报省审批  
工信局 90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91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初审)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92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年检(初审)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93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书事项变更审批
(初审)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94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节能产品的认定
(初审)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95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
(初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96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初审)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司法局 97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初审) 《中华人民共国律师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98 申领律师执业证审核(初审) 《中华人民共国律师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司法局 99 公证机构设立审核(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100 公证员执业证审核(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101 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102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10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初审)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初审后报省审批  
环保局 104 废物进口及利用的核准(初审) 《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初审后报省审批  
卫生局 10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监管
106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复核 《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监管
107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改变管理方式 改为事后监管


  附件5

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发改委 1 政府出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合并为《政府出资项目的审批及竣工验收》
2 政府出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3 政府出资项目的年度计划审批 《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暂行规定》
4 政府出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5 企业投资非跨市(州)、县(市、区)的油气输送管网项目核准 省发改委下放 并入《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6 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不含电源项目配套输出线路)电压等级的交流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省发改委下放
7 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的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8 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9 企业投资纸浆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10 企业投资日产300吨以上聚酯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发改委 11 企业投资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并入《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备案》
12 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13 企业投资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14 企业投资冷轧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15 企业投资乙烯改扩建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16 企业投资医学城、大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17 企业投资精对苯二甲酸(PTA)、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项目及对二甲苯(PX)改扩建项目备案 省发改委下放
公安局 18 市外迁入登记(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公传发〔2003〕2087号)
合并为《市外户口迁入登记》
19 市外迁入登记(购买商品住宅落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吉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46号)
公安局 20 市外迁入登记(亲属投靠落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吉林省公安户政系统便民利民措
施》
3.《长春市改革户口迁移制度实施意
见》
合并为《市外户口迁入登记》
21 市外迁入登记(投资兴办企业落户) 《长春市改革户口迁移制度实施意见》
22 市外迁入登记(外商投资人员落户) 《长春市改革户口迁移制度实施意见》
23 市外迁入登记(工作调动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4 市外迁入登记(退伍官兵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5 市外迁入登记(高科技人员、外来人才、农民工高级技工、劳动模范落户) 1.《吉林省公安机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便民利企新措施的通知》(吉公办字〔2009〕13号)
2.《吉林省公安户政系统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吉公传发〔2003〕3674号)
3.《长春市改革户口迁移制度实施意
见》
26 签发外国人C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合并为《签发外国人签证》
27 签发外国人D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28 签发外国人F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29 签发外国人G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公安局 30 签发外国人J-2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合并为《签发外国人签证》
31 签发外国人L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2 签发外国人M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3 签发外国人Q1字、Q2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4 签发外国人R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5 签发外国人S1字、S2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6 签发外国人X1字、X2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7 签发外国人Z字签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8 签发另纸签证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39 签发处罚类签证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40 签发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合并为《外国人居留许可》
公安局 41 签发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合并为《外国人居留许可》
42 签发外国人记者类居留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43 签发外国人团聚类居留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44 签发外国人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45 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变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46 为持新护照的外国人签发签证、居留许可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47 受理、审核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合并为《受理外国人加入、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48 受理、审核外国人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49 审核外国人永久居留(来华投资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合并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受理或初审)》
50 审核外国人永久居留(来华任职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51 审核外国人永久居留(对中国有重
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公安局 52 审核外国人永久居留(来中国投资、任职、有特殊贡献者的配偶和子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合并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受理或初审)》
53 审核外国人永久居留(中国公民或永久居留外国人的配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54 审核外国人永久居留(18周岁以下投靠父母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55 审核外国人永久居留(60周岁以上投靠直系亲属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56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合并为《机动车驾驶证(延期)审验》
57 延期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58 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换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合并为《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换(补)发、变更》
59 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补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60 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变更加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61 机动车抵押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 合并为《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
公安局 62 解除机动车抵押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 合并为《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
63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合并为《换(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64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实际年龄超过准驾标准年龄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65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66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证件损毁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67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68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转入居住辖区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69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延期换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70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71 机动车驾驶证补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72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民政局 73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合并为《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含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74 社会团体分支机
构、代表机构设
立、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75 社会福利机构筹
办、成立审批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合并为《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成立审批及变更备案》
76 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更换主要负责人的备案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局 77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并入《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商务局 78 中外(含港澳侨)合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设立及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法》
合并为《外商投资(含台港澳侨)企业合同、章程审批(设立及变更)》
79 中外(含港澳侨)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审批(设立及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法》
80 外商(含港澳侨)投资企业章程审批(设立及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81 台胞投资企业合
同、章程审批
(设立及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
法》
工商局 82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合并为《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含设立分支机构)》
83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工商局 84 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合并为《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含分支机构)》
85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质监局 86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申领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合并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申
领、续展、变更、注销》
87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续展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88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变更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89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注销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附件6

2014年市政府决定第一批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财政局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转移给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长春市财会人员教育中心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年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转移给长春市财会人员教育中心
旅游局 3 导游证年审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转移给长春市旅游协会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