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函[2022]8号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58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30
摘要:会计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从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等方面共同发力。财政部加强会计监督执法、研究会计数据标准、推动会计信息共享,为推进会计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580号建议的答复

财会函〔2022〕8号        2022-06-30

尹学群等1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会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企业会计信用体系顶层设计

  财政部高度重视会计信用体系建设,注重加强顶层设计。2018年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从增强会计人员诚信意识、加强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健全会计人员守信激励等3个方面提出8项具体措施。2021年制定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将“持续推进会计诚信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2021年制定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进一步强调要将会计诚信纳入法治体系,加强会计诚信教育,加大会计诚信宣传,建立以诚信评价、专业评价、能力评价为维度的会计人才综合评价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目前正进行的会计法修订工作中,推动增加会计信用相关内容,为会计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研究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新时代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三是研究制定《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的内容、归集、使用等。关于你们提出的“研究确定全国通用的企业会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全国统一的申报、评价、申诉、修复、应用全链条闭环管理的企业会计信用体系”的建议,因涉及信用评价、信用修复,宜在国家作出统一规范后再统筹研究。

  二、关于加强企业会计信用的教育和引导

  财政部历来重视会计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一是推动将《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修课程,加强对财经类在校学生的诚信教育;二是修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加大职业道德内容比重,加强对会计诚信意识和诚信实践能力的考核评价;三是指导和支持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和行业组织开展各类会计诚信宣传教育和学术研讨等。

  下一步,我部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会计诚信教育,营造行业诚信环境。一是继续将会计信用信息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二是研究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内容;三是继续大力支持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

  三、关于夯实企业会计信用基础

  会计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从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等方面共同发力。财政部加强会计监督执法、研究会计数据标准、推动会计信息共享,为推进会计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加强会计监督执法。财政部坚持“强穿透、堵漏洞、严监管、正风气”,严肃打击企业财务造假等会计信息违法行为,将会计监督检查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已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41期,引起社会广泛反响,起到良好效果。我部将持续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严惩重罚,打击出具“阴阳报告”等问题,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是研究会计数据标准。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研究起草了《中小微企业报表数据标准》等报表数据标准,将推动浙江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等单位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

  三是推动会计信息共享。目前,财政部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与国资委报表基本一致,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两套报表数据的互导互通。关于你们提出的“建立企业会计报表单一渠道报送机制”的建议,因目前尚无法律依据,且涉及部门众多,协调难度较大,需要深化研究。下一步,我部将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推动建立和健全跨部门的会计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提高企业信用监管能力,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感谢对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会计司  010-68553026

财政部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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