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4〕13号 2024-03-12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9年3月市政府印发的《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沪府规〔2019〕1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