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9]3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四川恒特电子有限公司税控收款机符合性验证报告参与市场投标的函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9-06-05
摘要:考虑到长虹公司在5.12特大地震后为帮扶遭受重灾的恒特公司恢复生产,收购了恒特公司,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批准长虹公司在换证期间使用恒特公司的资质证书,同时,质检总局也正式为长虹公司颁发了新的税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四川恒特电子有限公司税控收款机符合性验证报告参与市场投标的函

国税函[2009]314号        2009-06-05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支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四川恒特电子有限公司相关资质参与市场投标的函》(川府函[2009]112号)收悉。考虑到长虹公司在5.12特大地震后为帮扶遭受重灾的恒特公司恢复生产,收购了恒特公司,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批准长虹公司在换证期间使用恒特公司的资质证书,同时,质检总局也正式为长虹公司颁发了新的税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经研究,同意长虹公司在换证期间使用恒特公司税控收款机符合性验证报告参与各地市场投标。

  特此函复。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06月0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