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欠税!”——万科、金地等回应央视报道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证券时报 人气: 时间:2013-11-25
摘要: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2005年至2012年8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其中,包括万科、招商地产、富力等45家房企均榜上有名,万科截止2012年底应交未交高达58亿元,排名第三...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2005年至2012年8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其中,包括万科、招商地产、富力等45家房企均榜上有名,万科截止2012年底应交未交高达58亿元,排名第三。

  对此,万科今日独家回应深圳新浪乐居,称央视报道源于误读。万科表示,2012年,万科总纳税额211亿,其中土地增值税52.8亿。

  事实上,该报道瞬间在网上引发,但却也遭到了地产及金融人士的集体炮轰,直言央视报道不专业,缺乏常识。任志强更是连发数条微博评论直呼央视报道“愚蠢与无知”!

  而万科在回应深圳新浪乐居时则明确表示,万科一贯坚持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近年来万科每年纳税额都约为净利润的两倍。2012年,万科总纳税额211亿,其中土地增值税52.8亿。

  央视此番报道应该是源于误解,是把会计上的“预提”理解为了企业的“现时纳税义务”。

  万科称,“预提”与“现时纳税义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房地产项目要达到清算条件才需要清算并交纳土地增值税,在此之前,按照会计上配比和谨慎性原则,企业对尚未到达清算条件的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预提拨备。

  万科最后表示,相信通过充分了解和专业讨论,这一误解完全可以消除。

  对于此报道,金地集团财务总监韦传军对新浪乐居记者表示,“欠缴”土地增值税的说法并不合适,应将其称为“预提费用”,即“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

  针对央视报道中金地集团26亿元的“应交未交”税额,韦传军称“不知道央视从哪里来的数据,应该没那么高,2012年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是十几亿”,且“2013年清算力度较大,现在(税额)小得多”。

相关报道——房企欠缴土地增值税累计3.8万亿 

土地增值税简介——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方法
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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