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欠税门”事件暴露税制设计存“缺陷”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证券时报 人气: 时间:2013-12-31
摘要:  12月31日讯 日前,央视再曝吉林万科城项目、广州万科金域蓝湾等多个项目已经达到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但企业并未主动申报,而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并未要求企业清缴。   这次央视曝出万科欠缴土地增值税超40亿...

  12月31日讯 日前,央视再曝吉林万科城项目、广州万科金域蓝湾等多个项目已经达到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但企业并未主动申报,而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并未要求企业清缴。

  这次央视曝出万科欠缴土地增值税超40亿。对此,任志强在微博中隔空回应,称央视将万科当成欠税的老虎痛打,声称“从央视报道中看不出万科是否欠税“,还犀利指出央视为啥不先检讨3.8万亿计算错误。今天万科回应央视欠税:不存在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

  对此,万科发布公告称,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人民币44.35亿元,此为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未来可 能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进行的计提,公司不存在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公司一贯守法经营,照章纳税。集团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近三年合计缴纳税金约620亿 元,其中土地增值税约144亿元。

  对于这次“欠税门”事件,财税专家马靖昊发表了《与任志强先生谈谈土地增值税》的博文力挺任志强。他认为,其实是由于土地增值税税制设计上存在“先天缺陷”所导致的。“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我想是没有人会相信的,甚至可以说“土地增值税是中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之中税法操作最复杂、缴纳方式最特殊、征缴最迟滞、避税最神秘的一个税种。”

  马靖昊认为,由于预提的土地增值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中核算,确实看起来处于“应缴未缴”的状态,但在未进行清算之前,这些“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可以不交,并不违反土地增值税相关法律规定。再说,你们这些开发商就是不为避税考虑,为现金流考虑,也会极其愿意地将这些资金留在企业,这样,不但钱还在自己的手中,而且还可以有利息收入。如果在会计处理规定上,预提时,先在“预计负债”科目中核算,等到房地产项目达到清算条件清算时,再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中去,这样,这些开发商就不会被国人所误解了。如果是这样的话,真是让你们这些开发商既少交了企业所得税,又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地延迟缴纳土地增值税,真要爽死你们这些开发商了。

  马靖昊表示,从法律层面上看,很难或根本找不到这些开发商“欠缴”土地增值税的证据,再说,如果税务机关不向房企下发清缴通知,只要这些开发商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者故意不把房子卖完,就可以一直合理、合法地不去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也就构不成“拖欠”,这是制度之痛!在这种本身就存在缺陷的制度面前,去争论到底有没有、有多少漏缴的土地增值税,实在不知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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