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把慈善认为是一种必须的责任,对慈善、对捐助进行问责,会导致慈善的变质,使得慈善这种献爱心的活动变成一种制度性的税收。 晚清以来,中国出现一个成语叫“苛捐杂税”。 “捐”在古汉语中就是自愿的一种,这个词意是慈善的一种,捐助、捐献。如果是必须的,那就是税而不是捐了。 晚清以来由于政府财政困难,当然也由于当时不是一个现代社会,而是一个专制社会,政府可以对老百姓进行强制,因为这个捐在清代就逐渐从自愿变成强制了,最后就变成了一种税的部分。 到了民国时期这个“苛捐杂税”就是贬义的意思。 但是大家不会认为是中国的人爱心很多,而认为是政府的一种强迫,完全成了负面的东西,这个捐助已经完全失去了慈善的本意。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秦晖 相关政策——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