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捐助成制度性税收

来源:清华大学 作者:秦晖 人气: 时间:2014-12-02
摘要:如果我们把慈善认为是一种必须的责任,对慈善、对捐助进行问责,会导致慈善的变质,使得慈善这种献爱心的活动变成一种制度性的税收。 晚清以来,中国出现一个成语叫 苛捐杂税 。 捐 在古汉语中就是自愿的一种,这个词意是慈善的一种,捐助、捐献...

如果我们把慈善认为是一种必须的责任,对慈善、对捐助进行问责,会导致慈善的变质,使得慈善这种献爱心的活动变成一种制度性的税收。

晚清以来,中国出现一个成语叫“苛捐杂税”。

“捐”在古汉语中就是自愿的一种,这个词意是慈善的一种,捐助、捐献。如果是必须的,那就是税而不是捐了。

晚清以来由于政府财政困难,当然也由于当时不是一个现代社会,而是一个专制社会,政府可以对老百姓进行强制,因为这个捐在清代就逐渐从自愿变成强制了,最后就变成了一种税的部分。

到了民国时期这个“苛捐杂税”就是贬义的意思。

但是大家不会认为是中国的人爱心很多,而认为是政府的一种强迫,完全成了负面的东西,这个捐助已经完全失去了慈善的本意。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秦晖

相关政策——
实物捐赠行为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征管案例辨析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之区别 

“壹基金”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探讨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