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份违法票据把年轻老板送进拘留所

来源:安徽国税局 作者:安徽国税局 人气: 时间:2008-11-09
摘要:31份违法票据把年轻老板送进拘留所   9月的一天,新疆克拉玛依市汇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之一、实际经营人龙某在拘留所写下悔过书,表示愿意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用实际行动补齐税款,挽回国家税收损失。   今年34岁的龙某,一直是A公司股东、经理...


  按理说这两家公司不应该有业务往来,但为什么在不长的时间里竟开出了2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据调查,所开发票的金额合计192万元,税额32.69万元,而且被A公司全部作为进项税款办理了抵扣。

  随即,稽查人员对克拉玛依某公司实施了日常检查,发现该公司开具给A公司的发票中所列的货物品名,在A公司销项发票中根本不存在!

  检查人员决定从龙某身上寻求突破口。几番问询,起初百般抵赖的龙某在铁的事实面前不得不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原来,A公司从来就没有与克拉玛依某公司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而是以极低的价格从克拉玛依某公司购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用来抵扣了税款。

  2003年底,龙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克拉玛依某公司一个叫沈某的投资人,这个人主要负责公司的纳税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和公司发货等业务。

  不久,沈某主动找到龙某,问他要不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作抵扣,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克拉玛依某公司根据A公司当月需要进项税额的金额开具了发票,而沈某可以按发票金额的3%~4%收取“好处费”。这样,3年里,沈某共收取“好处费”6.85万元。

  今年6月,克拉玛依市国税、公安机关查实,在4年半时间里,龙某通过不法渠道,购买了11张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接受虚开2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高达700多万元,两案涉税金额103万元。龙某因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增值税涉嫌偷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8年6月4日,国税部门将这起偷税案移交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当天龙某被刑事拘留。7月9日,龙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被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正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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