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一门办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3-28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9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税务机构名称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门办税”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 三、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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