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上市公司资料。
9家调整的银行中,中行影响额最大,因预期税率变更导致当期利润减少36.52亿元,而当期该行实现净利润327.26亿元,因税率变更所得税费用增加导致当期净利润减少10%。而交行尽管影响额只有12.22亿元,但由于当期只实现净利润89.18亿元,故导致当期净利润减少近14%。
未调整的4家银行中,虽然工行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几乎相等,所得税税率变更对其影响不大,但在其他银行大多作出调整的情况下,其不调整的理由并不成立。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以及南京银行三家银行没有披露所得税税率预期变更重大事项,涉嫌违反信息披露规则。如果原税率按照33%计算,则预期税率变更对利润的影响额分别为1.77亿元、480万元、3 560万元,约占上半年净利润的18%、1.3%、10%。
另外,建行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高达43.95亿元,但此次税率变更影响所得税费用只有2.71亿元,令人怀疑其调整是否到位。国内银行税率由33%调整至25%,调整幅度高达24.24%,粗略估算建行此次税率变更增加所得税费用也在lO亿元之上。
当前,上市公司及审计师对这个问题仍存在不同看法,有些上市公司想等到2007年年报再进行调整,这也是可行的,但由于各上市公司会计处理的不一致性,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如交行对该事项的处理,就容易让投资者误以为其他上市银行没有产生因税率变更导致的一次性所得税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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