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短期投资?金融企业应当怎样对短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答:金融企业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债券等。其具体会计处理如下:(1)取得短期投资的核算。 对于金融企业以货币资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若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应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借记"短期投资"、"应收股利"(应分得的现金股利)、"应收利息"科目(应领取的债券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金融企业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的债券等,如为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2)对短期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 短期投资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购入时作为债权人账,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应收利息"科目或"应收股利"科目,不做投资收益处理。除取得时已计入应收项目的利息和股利外,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在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投资"科目。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除有价证券以外的其他短期投资在实际收到投资收益时,作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入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短期投资的期末计量处理。 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设置"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进行相应的核算。按照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若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以后回升,应在已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数额内转回,按照回升的价值冲减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直至恢复到原来的初始成本。当金融企业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照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照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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