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设备代开发票缴税问题

来源:厦门税务局 作者:厦门税务局 人气: 时间:2019-02-20
摘要:个人出租设备代开发票缴税问题 厦门税务局 2019.2.19 问题:你好!我本人有一台机械设备租赁给一个公司使用,对方需要我提供发票付款。我想请问我每个月可以到税务局申请代开16.5万元发票不?然后就是税金大概多少?谢谢! 答:您好!因业务需要,需要临时使

  问题:你好!我本人有一台机械设备租赁给一个公司使用,对方需要我提供发票付款。我想请问我每个月可以到税务局申请代开16.5万元发票不?然后就是税金大概多少?谢谢!

  答:您好!因业务需要,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为开具普通发票。

  个人出租设备,增值税按3%征收率。

  附加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随同增值税征收(附加税费包含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城市维护建设税7%或5%)。

  个人设备租赁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税,税率20%。财产租赁所得个税计算时,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这里所说的“次”是指一个月内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取得财产租赁收入扣除有关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标准扣除: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所得超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因此,机械设备租赁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应按合同总金额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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