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8号 2022-11-0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次不用跑”,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以下简称“贵州省税务局”)决定,2022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税渠道 (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房产交易申报】。 (二)贵州税务APP。【办税】-【申报缴纳】-【房产交易税费申报】。 二、业务范围 (一)自然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涉税业务。 (二)自然人二手住房交易涉税业务。 三、其他事宜 操作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请见《电子税务局、贵州税务APP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操作指南》(附后)。 特此通告。 附件: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贵州税务APP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操作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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