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某外商独资生产企业,其投资者是境外二家外国企业,成立于2000年,2002年起享受二免三减半,2007年底基中一投资者将其股权全部转移给境外另一投资者。请问,对该外国企业转让股东是否应征所得税?如果该外国股东将其股权转移给境内企业呢? 国际处信箱税官答复:您好,外国投资者转让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只要有转让收益,就需要按照国内税法缴纳所得税,至于转让给其他外国投资者还是国内企业没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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