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654号)、《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总局令69号)、《关于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工商发[2014]123号)以及《关于建立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备案制度的通知》,现将2013年度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含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蓉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均应进行2013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1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2015年6月30日结束。 三、年度报告方式 各类企业进行年度报告前,应先进行工商信息联络员备案,经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由联络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caic.gov.cn/)进行网上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进行年度报告无需进行联络员备案,可选择通过公示系统进行网上年度报告,或准备纸质报告表到所在登记机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年度报告。选择现场年度报告的,其年度报告内容将不予公示。 四、联络员备案方式 企业进行联络员备案时,应在公示系统中先对企业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可网上填写并提交联络员备案信息,网上完成备案表打印,备案表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企业登记机关指定地点进行备案审核。全市联络员备案工作将于9月29日开始。 五、联络员备案及个体工商户现场年度报告办理地点 成都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应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联络员备案。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应前往所在登记机关指定地点办理联络员备案。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选择现场递交年度报告的,应前往所在登记机关指定地点办理。 四川省工商局业务咨询电话:028-86522627 省工商局技术支持电话:028-86611817 各局、分局咨询电话: 成都市工商局 86917516 双流工商局 85817160 直属一分局 68601332 温江工商局 82760492 直属二分局 83131315 郫县工商局 87913606 锦江工商局 86626975 新都工商局 89396648 青羊工商局 86615181 大邑工商局 88265221 金牛工商局 87705497 蒲江工商局 88555775 武侯工商局 85058090 新津工商局 82556806 成华工商局 68919017 都江堰工商局 61929008 高新工商局 85196411(南区)87825617(西区) 龙泉驿工商局 84845976 88450946 彭州工商局 83875803 邛崃工商局 88745308 青白江工商局 83680251 崇州工商局 82313223 金堂工商局 84922091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 68381005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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