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重新开发票,会不会多缴税?
答:主管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可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的有关规定处理。由销售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对于重新开票的,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退还其已征的税款。因此,只要持原开具的整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税凭证,就可向办税服务厅申请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进行清算,退回多缴的税款。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