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根据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那么有“未开具发票”但却需要缴税的情况吗? 解答: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发生以下两种视同销售情况,可以不开具发票,但需要缴税: ①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②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员工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这两种情况可以不对本单位开具发票,但是因为要缴纳税款所以要申报,填报在表单“未开具发票”栏。 1、一般纳税人购买办公用品取得的增专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不在不得抵扣进项之列,可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成为一般纳税人呢?
答:可以申请,但要具备以下条件:
3)服务型企业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上; 所需材料:网上填好《申请一般按税人资格认定表》、公章到柜台办理。 3、注册公司大概需要哪些流程呢? 答:核名(材料:公司名称、地址、股东身份证号以及出资额) 预审(材料:公司名称、地址、股东身份证号以及出资额、还需要股东的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出资方式) 拿营业执照、刻章、开户、做税种鉴定、至行政服务中心领CA、做一般纳税人认定(自行决定要不要做认定)。 4、发票可以多次勾选,确认只能一次是吗? 答:不是。每个选择、确认周期内,纳税申报前,可多次进行勾选确认,已确认数据不能修改。 5、9月22号至10月8号期间国税系统升级,企业除了提前买好足够的发票,其他的如在线开票,认证能正常进行吗? 答:可以的。增值税自行开具发票是可以的,认证是正常操作,如需代开增专票在这期间是不行的(如需要代开专票请延期这期间之后再去柜台代开) 依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有关事的公告 2016年第6号文 6、电脑QQ出了点问题,QQ也装不上了,不小心删除了CA的驱动了,现在想装,按照原来提供的网址去登录,无法登录,该如何处理呢? 答:确定登录方式,江苏CA、总局CA还是金税盘,需要下载对应的驱动, ①江苏CA:百度输入“行助手”下载安装驱动,注意安装时CA不要插在电脑上,杀毒软件退出; ②总局CA:下载地址, http://sz.jsgs.gov.cn/art/2015/10/10/art_802_238316.html ③金税盘、税控盘:下载地址为 http://sz.jsgs.gov.cn/art/2015/7/28/art_802_2344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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