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网上最近流传2017.07.01后餐费发票也需要有菜品清单方允许作为企业税前列支,请问宁波是否也有这种要求啊? 宁波国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此前,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为防范这一现象,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如买衣服不能开餐饮消费--如实开具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商品明细要具体,如果只单独开办公用品肯定是无法报销的,需要注明具体细则,比如笔、剪刀、订书器等,“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如果不能细化,可以在票面其他地方备注商品明细,方便企业报销入账。”开具的餐费无需菜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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